必须书面通知的事项包括: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的。
建议在处理上述事项时,应严格按照书面形式进行告知,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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