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以下关系不适用仲裁:
1. 婚姻纠纷
2. 收养纠纷
3. 监护纠纷
4. 抚养纠纷
5. 继承纠纷
6.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这些关系通常涉及个人身份和权利,不适合通过仲裁这种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解决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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