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酒行为的罚款,具体金额和处罚方式如下:
每超过一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超过15日不去接受处罚的,每超过一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五千元罚款。
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些罚款和处罚措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或向未成年人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