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的年休假天数是根据其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具体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此外,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建议:
职工在申请年休假时,应先确认自己的累计工作年限,以便准确计算应休天数。
用人单位在安排年休假时,应充分考虑职工的个人意愿和工作安排,确保年休假的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