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是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来计算的。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驾驶证扣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和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并需要参加学习和考试。
醉驾、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一次性记12分。
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记6分。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闯红灯等记3分。
其他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况记1分或2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所记分值未满12分,记分系统会在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自动清零(交清罚款后)。
扣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到指定的车管所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法行为,以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