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里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方法,可以总结如下:
工资计算基数
对于任职满12个月的员工,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将作为计算原工资标准的基数。这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加班工资不包括在内。
对于任职不满12个月的员工,则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享受的薪酬进行计算,即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
如果员工工作未满1个月,则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若工伤职工的原工资标准无法确定,可以参照本市职工过去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标准予以支付。
对于因工致残的员工,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会有一系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例如,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和六级伤残的职工,如果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会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则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和60%。
综上所述,厂里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得到保障。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员工的工龄、工资水平及伤残等级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