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搭建通常指的是未经批准或违反批准条件擅自建设的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被视为违章搭建:
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且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擅自改变规划许可证规定建成的建筑。
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擅自将临时建筑设为永久性建筑。
在已有建筑物上,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筑层数或者建筑面积的构筑物。
在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临时性建筑物。
在自有土地或者使用权土地上,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永久性建筑物。
在公共用地或者他人土地上,未经同意擅自搭建的任何形式的建筑物。
违反建筑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擅自搭建的构筑物。
在屋顶建设的违章搭建。
在一楼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违反小区管理规约安装的设施。
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未经公安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对城市形象和公共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因此,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工、限期拆除、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