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可以由多个部门负责,具体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
公安机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调解处理。公安机关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可以作出判决。法院调解应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和合法的原则。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可以调解家庭矛盾,提供初步的调解服务。
在一些情况下,工作单位也可以参与调解工作,尤其是涉及职工之间的纠纷。
建议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调解部门。如果纠纷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可以优先考虑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法院申请调解。如果纠纷涉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