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投保通常指的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程度或者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等手段,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触犯了法律规定,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虚假投保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如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等,以骗取保险金。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4.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投保人的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以骗取保险金。
5.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索赔。
对于这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