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卖假烟的奖励标准如下:
根据查获数量奖励,按照货值金额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600元/万支。
生产、运输及物流寄递环节查获的按照货值金额的8%奖励,其他环节查获的按照货值金额的5%奖励。
无证运输环节查获的按照500元/万支或货值金额的6%奖励,其他环节查获的按照400元/万支或货值金额的5%奖励,但不高于罚没金额。
烟丝按照3000元/吨奖励;
烟叶、片烟按照1500元/吨奖励;
烟梗、梗片、烟草薄片按照360元/吨奖励。
按照货值金额的5%奖励。
按照300元/万支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将根据实际查获机型,按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或公安机关逮捕人数,每人给予500-5000元奖励。
若查实非法流通案件,最高奖励可达实物案值30%且上不封顶。
对于查实的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案件,以及走私烟案件,举报人也可根据查获环节和卷烟规格的不同,获得最高15%的奖励。
按照逮捕或判刑人员数量计算举报奖励。
经查证属实并给予罚款以上处罚的,按照案件数量计算举报奖励。
这些奖励标准的制定旨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售卖假烟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建议举报人在举报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能够迅速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