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想要撤诉的,可以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 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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