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的最长时间为 六个月。在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综合来看,留置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监察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留置措施,确保留置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并在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时及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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