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背书是指在提单背面同时写明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名称。具体写法步骤如下:
首先,在提单的背面空白处写上背书人的名称。
然后,紧接着在背书人名称下方,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
背书人需要在提单背面的背书人名称处签名。
示例
假设A公司为托运人,B公司为收货人,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填写为“凭指示”(To Order)。
在提单背面背书人处写上“A公司”及其签名。
在A公司签名下方,写上“B公司”及其签名。
这样,提单就完成了记名背书,从A公司转让给了B公司。
注意事项
明确性:记名背书必须明确写明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名称,以确保背书的法律效力。
完整性: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名称不得留有空白,以免引起误解。
签名:背书人需要在提单上签名,以证明其对该提单的转让行为负责。
通过以上步骤,记名背书可以确保提单权利明确无误地转让给指定的被背书人,从而保障各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