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指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活动。这些信访活动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
信访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了解社情民意,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信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2. 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3. 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 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
5. 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6. 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7. 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是民众表达民生的一种途径,但要合理合法,不要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通过信访,公民可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投诉,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此外,信访在个别情况下还可以起到补充救济的作用,对于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救济途径解决的事项之外的事项,可以通过信访渠道进行补充救济。
综上所述,信访工作在党的群众工作中占据重要位置,是公民表达意见、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政府了解民意、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