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为现役军人提供的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为因战、因公死亡或致残的军人,以及因病致残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提供经济补偿。
在领取伤亡保险金的基础上,再领取的附加保险金。
军人退出现役后,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为退役军人和其家属提供医疗保障。
退役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原则上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为军人在交通意外中提供保险金。
为特定条件下的现役军人、家属和职工提供商业医疗保险待遇。
为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提供保险金。
以上保险待遇由相关法规如《军人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