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一些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情况:
1. 粮食、食用植物油;
2. 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 图书、报纸、杂志;
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 农业产品(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6. 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7.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8. 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
请注意,税率可能会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税法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税率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查阅最新的税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