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的供暖收费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居民用热:0.19元/平方米·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若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则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基本热价为6.84元/平方米·采暖季。
其他用热(如非居民):0.28元/平方米·日,按建筑面积计收。基本热价为10.08元/平方米·采暖季。
居民用热:基本热价0.217元/千瓦时,计量热价0.217元/千瓦时,按用户用热量计收。
其他用热:基本热价0.320元/千瓦时,计量热价0.320元/千瓦时,按用热量计收。
热费 = 基本热价 × 计费面积 + 计量热价 × 用热量。
建议:
用户需要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供暖政策和收费标准,以便准确计算和缴纳供暖费用。
如果用户有停止用热、申请复热、变更用热面积或变更热用户的需求,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供热公司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