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底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这是政府根据正常市场状况下地块应达到的地价水平而确定的某一地块出让时的最低控制价格标准。它一般依据基准地价或标定地价,并考虑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而定。
这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成交前的谈判底价。
这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时地产的协商价格。
这是土地买卖双方按市场交易规则,在土地市场中实际成交的价格。它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不同,是已经实现了的土地价格。交易地价的形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转让价格、租赁价格、地役权价格等。
这是专为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土地税收而确定的价格,可以是交易价格,也可以是评估价格和申报价格。
这是土地作为信用担保而确定的价格,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和承租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
这是在国家土地供应垄断的情况下,政府为调整土地市场供需关系而可能采取的一种价格干预手段。
这些底价和价格在土地出让、转让、抵押等不同的交易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政府进行土地市场调控和管理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