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的验收工作主要由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来说,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则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此外,路政管理机构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筹安排参与完工验收,特别是涉及新增、改建、恢复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项目,应提请省交通运输厅指派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验收。若工程影响交通安全,则应当经交警部门联合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需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和科学性。验收工作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主要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而竣工验收则是对工程建设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综上所述,道路工程的验收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验收工作包括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涉及多方参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