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档案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如果是代取,则需要提供代取人和被代取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填写提取档案的申请书,包括提取档案的原因、档案的具体信息等。
到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如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并缴纳相关费用。
调档函应明确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调档的原因等信息。
拿到调档函后,到档案存放的地方(如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局)调取档案。
档案如果是密封的,可以本人携带;否则需要由档案保管单位邮寄或通过机要交通转递。
回到人才中心后,交给办事人员检查档案中是否缺材料。
如果缺材料,需要补齐。补齐材料后,可能需要将档案退回并重新提交,或者由办事人员收下并开具《补充档案材料通知单》。
档案收下后,办事人员会开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这是把档案存在人才中心的证明,需妥善保存。
提取档案时,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准备材料、开具调档函、检查档案完整性、补充缺失材料等。
提取过程中需注意保留《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以确保档案安全。
如果档案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取,不得私自拆封。
示例流程
准备身份证、调档函、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填写档案提取申请表,提交给档案保管单位。
档案保管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取手续,并开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
单位开具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提交单位介绍信、工作人员身份证件、调档函等相关材料。
档案保管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取手续。
委托人单位出具提(调)档函、委托书。
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档案提取申请表。
档案保管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取手续,并开具《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
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和档案保管单位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相关档案保管单位,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