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骚扰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定罪情况如下:
如果言语骚扰行为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言语性骚扰若违背他人意愿,具有猥亵性质,例如在工作场所、饭桌上讲黄段子、说黄笑话、用下流语言挑逗或暗示等,可被视为性骚扰。
性骚扰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言语骚扰行为涉及书写或口头恐吓、公共场所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干扰司法公正、严重干扰他人生活及侵犯隐私等情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到更严厉的行政处罚。
对于上门骚扰行为、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等恶劣行径,若情节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活动,给相关部门或单位带来严重经济损失,将予以严厉惩处,首要分子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及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
受害者维权:受害者应积极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预防措施: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如制定反骚扰政策、建立投诉机制等,防止和制止言语性骚扰行为的发生。
总之,言语骚扰的定罪和处罚依据具体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轻微的言语骚扰行为通常受到行政处罚,而情节严重者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