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时,孩子通常 不参与房屋的分配。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只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而孩子作为第三方,不参与财产分割,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将房子赠予给孩子。
具体到房产的分配,需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婚前一方购买但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则该房屋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是只有一个人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离婚时,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双方的抚养条件和能力等因素,以确保未成年子女的最佳成长环境。
因此,在离婚时,孩子不参与房屋的分配,房屋分配主要依据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情况以及各自的抚养能力等因素进行决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选择将房屋赠予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