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家庭中的孩子上户口,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孩子属于超生,需提供相关的处罚依据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在婴儿出生地的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管段民警核实签字;
携带上述材料和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进行验证并办理入户手续。
如果新生婴儿出生一个月之后才办理户口,可能需要提交孩子未随父母在户口外省市入户的证明;
户口迁移时,需要当事人的配偶及当地集体同意接收,并填写未成年子女随迁单。
请根据当地公安局户籍科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