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怀孕孩子的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依法申报入户。
需持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
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通过诉讼离婚: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通过协议离婚: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孩子的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
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离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子女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
到有抚养权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并填写相关的迁入证明信和《户籍迁移证》。
建议:
离婚后怀孕孩子的户口办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遵循当地公安派出所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先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