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数是指 某一职务层次上所设置的岗位数量。例如,某单位在处级职务层次上有三个岗位,那么至少需要三个处级职数。职数的设定与组织的业务规模、工作内容、组织结构等因素密切相关。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机构编制包括人员的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
具体到各级行政领导的职数,国务院各工作部门一般设正职一人,副职二至四人;司局设正职一人,副职一至二人;处设正职一人或正副职各一人,任务较重、人数较多的处可增设副职一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设正副职一至三人;处设正职一人或正副职各一人,任务较重、人数较多的处可增设副职一人。地级的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设正职一人,副职一至二人,科设正职一人或正副职各一人。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单位应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组织结构特点,合理设定职数,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职数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