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怀孕并进行报销的流程如下:
收集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所有产检期间的原始收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专业处方底方、检查及治疗明细单、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分娩当次)复印件、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外地户口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等。
提交申报:产后3个月内将材料报单位人事部,由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
实时结算:如果持有社保卡和生育服务登记单,可以在在京参保的医院直接实时结算。如果未带社保卡或生育服务登记单,则需回单位手工报销。
异地分娩:在京参保但异地分娩的情况也是回单位手工报销。
报销方式:门诊产检费和生育津贴、晚育津贴都需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报销时间:社保每月1-20日受理报销材料。
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如果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或缴纳月份的产检费用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正常办理报销手续。生育津贴则需要产后交满一年社保后,再补领。
确定报销类型及条件:包括生育医疗费报销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并在医保定点单位进行相关操作。
准备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医学诊断证明书、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等。
提交材料: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新单位的人事部门,由单位汇总报盘打印盖章文件,和原件一起现场提交医保审核。
建议: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销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办理报销手续,以免材料丢失或污损。
如果在新单位报销,确保新单位能够配合办理,例如盖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