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供真实的婚姻状况证明。以下是有关隐瞒婚史的一些要点:
二婚或再婚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来证明自己的单身状态。
户口本上会显示婚姻状况,如“离异”或“再婚”,这会在领证时暴露婚姻历史。
试图在领证环节隐瞒婚史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需要出示离婚证明,并且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会显示为“离异”或“再婚”。
如果试图隐瞒婚史,可能会面临法律问题,如侵犯个人隐私,并且在被发现后可能会对婚姻关系造成严重影响。
结婚证上通常不会显示婚姻次数,但领证时无法隐瞒婚史。
隐瞒婚史可能会导致信任问题,影响婚姻幸福,并且在出现法律问题时可能会引起纠纷。
综上所述,二婚或再婚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无法隐瞒婚史,必须提供必要的离婚证明,并且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会显示为“离异”或“再婚”。隐瞒婚史不仅不可能,而且可能会对婚姻关系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