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取消的申请流程如下:
需携带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需携带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伍通知书》。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需携带材料:出国出境证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需携带材料: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通知、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常住地派出所。
需携带材料: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宣告失踪判决书。
办理地点:公安派出所。
建议在办理户籍取消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的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