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住房公积金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流程
老单位和新单位都需要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并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
单位应在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个人可以通过挂靠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缴纳公积金。
个人开户需要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就业登记证、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
银行代扣缴存:个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
注意事项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政府批准后执行。
汇缴金额应与结算票据金额一致,结算票据填写应正确,印鉴应齐全清晰。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录缴存、提取等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大部分地区已开通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职工可以查询企业是否为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
如果单位与个人终止劳动关系,单位需在劳动关系终止日后30天内办理相关手续。
请根据上述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操作,并确保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