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送日子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离婚公告送达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无法直接送达给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为60日,期满后即视为送达完成。
此外,离婚冷静期也是离婚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离婚期送日子主要涉及两个阶段:
60日。
30日。
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