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烈士证明的步骤如下:
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
烈士证明书(或错杀平反证明材料)
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材料(均要同时提供复印件)
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交申请。
或者向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个人申报
乡镇初审把关
县级会审
公示
审批
审批工作完成后,民政部门将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并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选择离自己较近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进行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帮助,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