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规定,家庭暴力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
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家庭成员。
造成生命危害、导致残疾、重伤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经常性谩骂、恐吓、威胁、侮辱等。
通过言语手段控制或伤害受害家庭成员。
通过恐吓、辱骂等手段,使受害人在心理层面产生恐惧感并丧失安全感。
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等。
性侵、强迫性行为、性接触等。
逼迫妇女观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
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跟踪、骚扰等。
这些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若发生这些行为,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建议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和谐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