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告的办理程序如下:
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包括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
确保当事人有充分的机会表达意见和进行辩护。
记录整个处理过程,包括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内容。
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根据处罚决定的内容执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线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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