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用于满足市民公共服务需求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施。这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交通、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邮政电信和商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公共设施的设计需考虑易用性、安全性、系统性、审美性等性质,旨在提供方便、安全、参与的空间选择,并丰富公共空间色彩。
赤松茸撑开“致富伞” 壮大村集体经济
全市渔业生产现场推进会召开 武晓花出席并讲话
《石家庄市停车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19处高速公路监测预警设施全部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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