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需要注意以下手续: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需携带离婚证件。
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并发给复婚登记证,该登记证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复婚登记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与登记结婚的程序相同。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
通过以上步骤,男女双方可以顺利完成复婚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建议在复婚时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各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