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无房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的户口簿信息。
婚姻证明
提供结婚证时,夫妻双方需到场,并分别查询各自名下的房产。
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如一个人前往办理,需提供近期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查询事项。
受托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办理流程:
本人办理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区级房管局办事大厅办理。
本地户籍居民可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
受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需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向当地房管局咨询。
部分房管局提供即时办理服务,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当场领取无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