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婚需要按照以下手续进行:
男女双方各自携带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离过婚的需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上述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确认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
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
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相关表格。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并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
申请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复婚申请应按照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通过以上步骤,离婚后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可以完成复婚登记,重新确立夫妻关系,并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