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自然人: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在提交新证据时,需要编写证据目录,并按照上诉状的总数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信息。
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院救助的,要在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如果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律师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明等的材料。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即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法律所赋予的文书副印件一份。
除此以外,还需要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和收款账户确认书。
以上材料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备,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在上诉前仔细检查,以免遗漏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