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需要提供婴儿的出生医生证明。
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明。
如果符合生育政策,需要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如果是计划外生育,则需要提供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
房产证;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
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对于符合落户条件的,需要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