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法院可能会决定延期审理,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如果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或者需要对某些关键性的鉴定、勘验工作进行重新评估或补充调查,这也可能导致案件的审理期限延长。
检察人员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这也可能导致延期审理。
除了上述原因外,如果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例如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了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等,也可能导致案件的审理期限被迫延长。
综上所述,回避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是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