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学校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向当地教育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教育局查验审核校址是否具备办学条件。
学校负责人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三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或中级职称。
提交教师学历证明和身份证明。
在当地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
在当地民政局办理“非企业登记”。
在当地财政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教育审核通过后,核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在教育局备案招生简章。
根据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可能还需办理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税务登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安全证书(消防单位)、教师资格证等。
请确保按照当地教育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申请,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