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如下:
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税率为10%。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税率为20%。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税率为25%。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税率为30%。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税率为35%。
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税率为45%。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按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提供的,具体税率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