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管理由税务机关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具体来说: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地税合并后统一由税务机关执行相关职能)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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