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委托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配偶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直系亲属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需提供户口簿等相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委托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
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开立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I类卡(存折)。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例如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购房合同、产权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业务而定。
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书及复印件,以及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