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生育保险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 当企业计提生育保险费用时(不考虑工资、个人承担部分社保及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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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等—社保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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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
生育保险费用也可能会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这取决于具体的支付对象和企业的会计政策。如果是支付给员工的生育津贴,则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处理;如果是公司享有的部分,则可能冲减“管理费用”。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