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采光问题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局和规划局负责建筑项目的审批和规划,确保建筑物不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如果建筑物挡住采光,可以向这两个部门投诉。
城管部门作为城市管理的执行机构,有责任处理包括违章建筑导致的采光问题。受影响的居民可以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如城管局)投诉举报。
房屋管理部门也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采光的建筑进行调查和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包括处理影响采光的建筑问题。
如果通过行政手段无法解决问题,受影响居民可以以侵犯采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首先尝试与邻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再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