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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4:48:38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证明身份的材料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或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

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本,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

证明离婚原因和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

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和相关证人证言;

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相关证据,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

财产相关材料

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信息;

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

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证明等;

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子女,应提交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子女愿跟随父或母生活的相关证据(特别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如被告下落不明,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基本材料

民事起诉状:需要准备正本2份,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等。

委托手续:如果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律所公函。

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向法院告知双方的送达地址。

证据清单:如果需要证明某些事实,如分居、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需提供相应证据。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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