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自己“被结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身份信息被盗用而“被结婚”的情况,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中要求的登记双方应提供有效、合法证件的规定。您可以向作出该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撤销不实记录。
如果您不服民政部门的处理结果,除了申请行政复议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根据司法解释,因婚姻登记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婚姻登记错误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民法典取消了民政机关撤销婚姻制度,因此您不能再请求民政机关撤销婚姻登记,只能要求其纠正错误信息。如果登记机关拒不纠正错误信息,您可以以登记机关不作为为由提起诉讼。
如果您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身份系被他人冒用结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婚姻关系予以撤销。法院在对离婚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后,如果认为其婚姻关系确属于可撤销情形,依法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相关指导意见,检察机关可以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事项。这是一种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的方法。
如果您觉得自己处于被胁迫结婚的情况,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律师可以帮助您起草离婚协议,并代表您与对方进行谈判或提起诉讼。
在处理被胁迫结婚的情况时,保留相关证据非常重要,例如保存威胁、恐吓、暴力行为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在法律程序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并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