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统筹通常指的是事业单位为其正式在编职工子女提供的医疗保险。这种医疗保险允许职工的父母所在单位统一为子女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从而使得职工子女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这种福利措施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减少因经济原因导致的医疗资源不均衡问题。
具体特点包括:
办理少儿统筹医疗的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
子女统筹医疗的费用不由社保局管理,而是由机关事业单位自筹资金、自定政策管理。
在校学生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参保单位,未成年居民则在社区居委员会申报参保。
子女统筹医疗保险通常包括重大疾病的保障。
报销比例一般在70%至90%之间,但具体数值可能因地区、政策和计划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