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员工需要提前向所在公司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申请需要按公司内部流程进行审批,包括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或董事长的签字批准。
员工需详细列出工作交接内容,包括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客户关系等,并确保所有工作能够顺利交接给指定的接替人员。交接过程中应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和《工作交接明细表》。
公司需与员工核对并结算所有相关费用,如工资、报销、借款、未使用的年假和调休等,确保无争议。
公司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便员工办理新单位入职手续或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需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若员工在公司有服装等押金,需要办理押金清退手续。此外,员工还应提前了解并办理人事、社保等关系的转移手续。
即使接替人员已到岗,员工也应继续完成手头工作,确保交接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退工手续须在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15日内办理,避免因手续延误产生法律风险。
通过以上步骤,员工可以顺利完成离职手续,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公司和个人的权益。